能我自己搞。
正因如此,同时期的郑和就搞得如火如荼,官船更是频频出海。
但郑和之后,海贸的风向,便急转直下。
一说此事招引倭寇,侵犯边防,一说海贸亏本买卖,劳民伤财,甚至有说朝实物完税,海贸动荡税基的说法。
于是,宣宗皇帝以下,真就信了这些进言。
连官营海贸也不再提及,只能眼巴巴等着外藩朝贡,堪合贸易。
等到成化年间,宪宗再想搞海贸揽财的时候,立刻便是群议汹涌。
兵部尚书刘大夏,干脆说出了郑和下西洋害死了上万人的说法——“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夺宝而归,于国家何益?”
此时的朝廷,基本态度已然变成了,海运很坏,谁都别搞。
当然,也正是这个时候,勋贵官吏们的走私,蒸蒸日上。
广东总兵柳景,将麾下军需储备的硫磺、硝石,打包卖去了越南。
南直隶魏国公府伙同浙江海道御史,挪用“余价官盐”,巴巴跑去跟弗朗机人兑换香料。
这种中枢想干都说亏本,朝臣私下又趋之若鹜的情况,一直到武宗皇帝当国之时。
正德三年,海贸事有了转机,一场声势浩大而绵延日久的“禁通之争”,自然而然地开始了。
先是市舶司太监熊宣,一改“市舶司守株而待,无所事事者也”的模样,主动在不是朝贡的时间点,迎接藩船,并且奏请将藩船抽税后上岸。
礼部当头一棒,呵斥其“妄揽事权,令回南京管事。”
但所谓前赴后继,继任的太监毕真,再度上奏揽权,“旧例泛海诸船,俱市舶司专理,迩者许镇巡及三司官兼管,乞如旧便。”
当然,这种出于内廷揽财的动机,立刻被科道回以“不许往来,私通贸易,番舶非当贡年,驱逐远去。”
火一旦烧起来,就止不住了。
此例一开,土官流官、中枢地方、东南沿海,先后下场,掐得是头破血流。
任广东右布政使吴廷举,上奏允许船舶通航,并对往来船舶实施抽分之法;广东右参议陈伯献当即上疏弹劾上司吴廷举,言此举“使奸民数千驾造巨舶,私置兵器,纵横海上,为地方害。”
对此,礼部认同了后者的做法,“令抚按等官禁约番船”;而广东巡抚林廷选等人,则是对礼部的命令置若罔闻“因循未止”。
浙江大户,故太子少保何诏的次子御史何鳌,高举外藩威胁论,言外藩“前年驾大舶突进广平省下,铳炮之声,震动城廓”;而时任广东都御史的陈金,反唇相讥“海贸开源,以备军饷之用,可仿制铳炮。”
这场争斗一直持续了十余年。
从正德三年开始,两派撕咬不断,政策摇摆不定。
直到正德十六年,武宗皇帝崩于豹房。
皇帝驾崩的第二天,内阁首辅杨廷和,便下令驱逐在京外藩——“哈密及土鲁番、佛郎机等处进贡夷人,俱给赏,令还国。”
广东地方也终于结束了摇摆,对弗朗机人实施搜捕,甚至引发了震动一时的广东屯门海战,以一种轰轰烈烈的方式,宣告了正德海争的结束。
当然,雁过留痕,正德开海虽败,但好歹是留了些历史文件下来。
也就是如今栗在庭口中的祖宗成法。
“榷十之二!?”
这税数,高得有些吓人。
直让王国光豁然转过头,紧紧盯着栗在庭。
申时行也露出惊讶的神情,栗在庭究竟在福建如何纵横捭阖,竟能从容榷十之二!?
成法归成法,不可能拿来就能用,前宋还动辄海税年入百万两呢。
今时不同往日。
要知道,高拱主持的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