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汪直平反?”
“汪直有什么反能平!?”
主席的皇帝还未来得及说话,就已然是此起彼伏的质问声。
朱翊钧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伸手掏了掏耳朵,饶有兴致地看着栗在庭——有人顶在前面,他就不急着表态了。
一代人有一代人要平的反。
汪直其人,乃是嘉靖年间的海贼,“号众十万,拥贼船大小千余,霸万里海域,蔽然无忌。”
当然,这是文人特有的夸张说法,但无论如何,有明以来的海贼之首,绝对非汪直莫属。
其人有盗道而纳部众,聚海贼以据岛屿,颇尚信而设私市。
最关键的是,汪直跟别的海贼不一样,一门心思做生意,非但不打家劫舍,还会主动配合官府,剿灭破坏营商环境的海贼——“比有卢七、沈九诱倭入寇,突犯钱塘,浙江海道副使丁湛等移檄汪直等拿贼投献,姑容互市,汪直胁倭即拿卢七等以献。”
护航洋道,接纳夷商;安抚百姓,保驾海贸;配合官府,剿灭不法,以至于海寇信之,百姓爱之,虽夷主亦爱服之。
嘉靖三十年前后。
汪直背靠海道副使丁湛,广纳亡命,彻底把控了佛葡萄牙入朝海路,频繁与日本贸易往来,葡萄牙火绳枪便是以其为枢纽,由日本仿了去。
汪直甚至在苏杭等地开设据点,经营互市——“番船出入,关无盘阻,而兴贩之徒,纷错于苏杭,公然无忌。”
当然,汪直势力庞大到如此地步,浙江道副使这个级别就不够看了。
肥羊嘛,定然是会被重拳出击的。
嘉靖三十二年,俞大猷偷袭沥港,汪直大败,遂遁逃日本。
山中无老虎,汪直一入日本,人生又达到了另一个高峰,“据居萨摩洲之松浦津,僭号曰京,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
赫然是做起了海贼王。
直到嘉靖三十六年,浙直总督胡宗宪许诺“开设互市”诏安汪直,后者一门心思想着做生意,这才主动回国。
当然,胡宗宪区区总督,压根没资格决定这种称王建制的反贼能否诏安。
世宗皇帝年纪越大,越忌讳反贼。
于是,嘉靖三十引,许令出洋。”
“循正德十二年旧例,命出海商船,及番国进贡并装货泊船,榷十之二。”
明朝海禁二百年,品种和目的都大不相同,什么祖宗成法都能找到。
明初太祖年间,海禁多是出于防倭。
概是“禁民海捕鱼,以防倭也”、“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见有者,限以三月销尽”这种临时性的政策。
在倭寇消退后,成文的明令只是禁止“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
这里的违禁货物在大明律中有一个名录,只有“马牛、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绵”各项。
显然,还只是出于国家安全考量,至少三桅以下的船,以及违禁外的货物,是允许贸易往来的。
基本态度就是,海贸是什么我不知道,反正要防倭。
到了永乐年间,便开始“发票”,也就是登记发放许可证,才会允许船只出海贸易。
譬如福建,将朝贡与海商出海分开管理——“福建市舶专隶福州,惟琉球入贡一关白之,而航海商贩,尽由漳、泉,止于道府告给引文为据。”
而没有拿到票号的小商民,连远洋船都不能拥有,一律改为不能远洋的平头船。
到这里,实质上就是在压制民营海商,主要目的也很清楚,为官营让步,搞垄断嘛。
基本态度就是,我知道海运很好,所以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