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五章
和五百年后的无业游民不一样,流民虽然也属于无业,但是碍于欠发达的生产力、匮乏的物资、落后的技术、极端低下的组织度等等缘故,流民的安置就业问题一直就是封建帝国各级官僚机构头痛的问题。
毕竟这里面不仅仅涉及到钱的问题,还涉及到治安问题。
当然,最主要的是钱的问题。
特么的各级主管都想着往自己腰包里面塞银子,都恨不得一个流民当做十个流民往上报,让朝廷多给点儿安置费、田亩什么的,寻常流民的死活,谁特么还会在意不成?当然是能捞多少捞多少了。
反正这年头皇权不下县,虽然有黄册这种东西,但是呢,统计效率贼慢不说,流民和本地居民之间交流也少,就是贪墨了,上面派人下来查案也只能查一个稀里糊涂。
倒不是没有清官儿,比如于谦于廷益这种的,家里有钱,官场上有靠山,钱硬根子硬,自然就能叫得响亮,捞上一大票民望、官声之类的,但是呢,清官想要出现,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少一样都是白搭。
首先是钱,穷逼是不配谈钱的,“硬骨头还是有几根”这种话,私底下吹吹牛逼、公开场合唱一个高调就得了,谁当真谁是傻逼,五百多年之后各种反转的事儿不要太多,一大口袋沉甸甸的金银往穷逼面前一拍,就那个冲击力就能干倒不少人,这就和五百多年之后成箱子的粉红色钞票往别人面前摆一个样。
然后是官场上的底子。大明朝是一个皇权不下县的年代,朝堂上没有过硬的弟子,一味地想着清名,不跟着同流合污,那么就会“被扰民”,就会“昏聩无能”,掌握着嘴炮的地主阶级可不会管那些流民的死活,从乡野之中的“贤达”,到朝堂之上的“清流”,肯定不会嘴下留情,毕竟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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