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你一顿而已,还把卷宗送给我看,我稀得看吗?
“吴王此言差矣,岂不闻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府衙的事务,我虽然有些好奇,又怎敢越俎代庖?”
李恪轻笑一声:“不过一桩私通案而已,倒没什么值得好奇之处。”
“哦?”长孙无忌回头看看越围越多的群臣,笑道:“私通罪判徙刑,双家俱未成亲者一年半,否则三年,这有何难断之处?”
“难断之处么,倒不在于成不成亲,而是”李恪停顿了一下,轻叹了口气:“还是不说的好。”
“这有什么不能说的?你说出来,我们听听有何难断之处,也好帮你出出主意。”
长孙无忌想不出来一个私通罪,能有什么难断的地方,他更加坚定的相信,这就是李泰和李恪合伙编出来的整治他的理由。
给律法做个注释,说起来好像挺容易的,律法就是长孙无忌根据隋朝的律法写的,这个事交给他再恰当不过了。
事实上这个事的难度非常的大,律法是一套书,不是一本书,从头到尾看一遍就不是短时间之内能做完的,你还要一条一款给写上注释,没个三五年这个活干不完。
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自己要是一头扎进书堆里三到五年,就等于退出政坛三五年,等到他书写完,这朝廷的政局说不定洗过几次牌了。
长孙无忌觉得这就是李泰想要剥夺他手中权力,故意让李恪来这么一出,尽管这个理由听起来有点荒诞,但是理由这东西就是个引子,能引出律法需要注释这么个话题就可以了。
别说私通罪,就是故意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