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如果对方的反击没有超过同等限度,那对方无错。如果超过了,那么对方最多也就承担一半。
比如你骂我,我打了你。
我最多付一半责任,没伤互相道歉,你被我打伤,我最多付一半医药费。
这里面肯定有极端案例,比如故意激怒,那么就要看法官水平研判了。
但这样也有巨大好处了,人民拥有反击权,你敢嘴巴贱,我就敢抽你!
而不是你嘴贱骂我,我一个巴掌下去,你躺下开始算一个巴掌多少钱。
这只是这个建议的一个场景。
骂有时候民众还能忍忍,或者对骂。
但被打,很多人是忍不了的。
而苏哲最愤怒的就是还手算互殴。
愤怒的点,在于其核心本质。
很多人看不到,这本质极其恶心。
骂不能还口,打不能还手,那是什么?
那是牛羊猪马!
大家还记得那句话吗?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而还手算互殴,等于在剥夺反抗的权利。
将反抗定义为犯罪,就是在给你加镣铐。
为什么要给你加镣铐,因为这样你才能乖嘛。
打架多不好,去乖乖拧螺丝,为建设添砖加瓦。
这是管理的艺术,但这艺术藏着苏哲最恶心的圈养。
“罗老师,如果稳定和民众的基本权利只能选一个的话,我选择维护民众的权利。”
这是苏哲对于这个建议,最后的话。
罗祥对于知世故而不世故的苏哲,敬佩不已。
罗祥一边和助手们修订法律,一边还在邀请国内一些法律人士来特区任职。
他邀请的都是自己比较认可的人,第一批的各级司法人员,他希望尽量优秀。
而在罗祥出任不久之后,陈行甲回了一趟国内,跟家人做了一番解释和说服工作。
他的老婆刚开始还有些着急。
“行甲,你是不是看了啥颜色直播,被人骗去缅北了。我告诉你,你都一把年纪了,可不能乱来!”
“你说的什么玩意!”
“让我摸摸你的腰子还在不在。”
“……”
回家做了三天解释工作,陈行甲收拾行李,和老婆来到了特区。
他的儿子目前在国内工作,清华毕业,工作也很不错。
苏哲私下里告诉陈行甲,可以让他儿子也来特区工作,毕竟特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