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您这个问题之前,我先问您一个问题。”尼尔嘿嘿一笑:“西班牙在南方,荷兰在北方,有多少荷兰的东西,是西班牙需要的?”
康斯坦丁翻了翻白眼:“除了盐、葡萄酒跟橄榄,就没有西班牙不需要的吧?”
“哈哈…那我还是直说吧。”尼尔摇摇头:“北方有、但南方少有的,是大麦。”
“大麦?”康斯坦丁一愣:“你是说,在新大陆种植大麦,然后…酿酒?”
“没错,在大海之上,最缺的不是食物,是饮品。”尼尔笑道:“无论能产出多少大麦,酿出多少啤酒,都可以卖出去。”
尼尔这么一说,康斯坦丁顿时琢磨起来。
大麦的产量低于小麦,但少的有限,大概能达到小麦亩产量的8成;
耕作难度上,却比小麦低的多,几乎是开垦田地,再把种子一撒,就等着来年收割了。
像瑞典,他们跟荷兰一样是200万人口,却占有了十几倍于荷兰的国土,平均下来,一个农民要耕种五倍于荷兰农民的土地。
如果西印度公司往新大陆移民五千人,全力以赴的开垦土地、种植大麦,他们可以种植足以供应两万人、甚至是三万人食用的大麦。
产出的这些大麦,如果全部加工为啤酒,它的回报率,会是种植小麦的5倍,是种植烟草、蔗糖的2倍。
且不考虑隆冬时节的毛皮贸易,仅仅是春季或秋季种植大麦,就可以获得丰厚的收入,这也难怪阿方斯要投资!
只是,这么好的买卖,尼尔…又为什么要告诉自己?想拉自己参与进来?还是说…这仅仅是个骗局呢?
“听起来很不错?”康斯坦丁小心试探着:“西印度公司有19绅士,阿方斯先生?”
“不需要那么多。”尼尔大手一挥:“我们会进行改造,变成商盟那样的高效率企业。”
商盟那样的高效率企业?这句话让康斯坦丁哭笑不得。
要说高效率,商盟是真的高效率;但它的高效率,是建立在三巨头的独裁之上。
以三巨头为首的四大家族曾经掌握了超过50%的商盟股份,以阿方斯的商业思路为导向,戴伦跟弗朗西斯一政一商加以配合,根本没有其他股东说话的份。
如果要把西印度公司也变成商盟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