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直接吃了六发子弹,而肋骨也断了几根,但不愧是这一副恐怖分子的长相,就像他的文字如同海明威一样刚硬,活生生凭借着意志坚定把对面解决了,交给了永远来的正是时候的警察同志!
加菲听完了这件事情的起始,不得不说还真是十分恶俗的开端。明月码完字就邀社长去商店里搓一顿,结果在路上发现从横店出来的小姐姐。因为明月长相太凶,被人认为是一个黑老大,要求明月出钱包养。然后一番劝告后被告知对方离家出走,没有带钱,只好出演横店里的路人甲炮灰乙度日,连衣服都只好穿工作时候的戏服。
明月就主动劝告她们还应该回去,毕竟家有老不远游,有什么不可以过得吗?要是亲人阴阳两隔,那么是会在深夜里独自痛哭的。还请她们吃了一顿饭,每人各买了一套衣服,甚至送了些钱。但不得不说原来这个世界还真的存在这种傻瓜啊,还以为只会在欺骗孩子的童话故事里看见呢。
而正当社长他们快送她们离开商场时,意外发生了,来了一些戴着黑色礼帽鸟嘴面具的穿着黑色大衣的人,二话不说朝他们开枪。
可惜枪法不怎么准(陈浩然他们不知道是她们用方术扰乱了那些人的五感,就是打不中他们。但奈何他们开枪次数太多了,概率虽小但是基数太多了,或多或少打中了社长他们几枪。
而明月一想,这么耗下去不是个办法,而且也有路人因为这些人的乱射而中弹倒地了,要是不赶紧解决,那么救护车进不来,这些中弹的人只能哀求老天爷了,自求多福了。
于是他出马了,也成功解决这件事了,这个看起来就极具英雄主义。但是呢,却是抗了几枪的代价换来了胜利。
说到这里,陈浩然看了一下明月,现在他就像是没事人一样坐在病床上码着字,心道,我了个乖乖,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种,被打成筛子都没事了。
说到这里,陈浩然不禁回忆起刚刚暴起的明月。那件白色的衣服都染成红色,而且不断有血从弹痕里流出,但他的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