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的人,我猜都能猜到他家里的情况。父母有几个臭钱,平时不管不教,一群狗腿子抓着他舔,真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了。”
只是骂归骂,一切却都太迟了。
“未成年人减刑属于是人权做法,现在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都是这么做的。如果真的要说的话,应当继续降低年龄到12岁,现在的孩子太早熟了。”韩辞就曾亲眼见过熊孩子叫嚣,[我把你杀了都没事]。
可见不少未成年人其实已经相当清楚自己的处境,甚至连天数都算得明明白白的,“我今年才12岁,我还能偷4年东西!”
“或者至少也要限定罪行种类,减刑只适用于过失犯,故意犯罪不可以适用。”刘旭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问题在于,所有知法犯法者,都会说自己不知道。所有罪犯,也都会说自己只是过失。”就如这次主观恶意满满的王某,仍旧在往过失杀人的方向努力。
“其实就是一帮子自以为是的学者学得失去人性了。”孟繁岐摇了摇头,感觉后来大火的一个法学教授,罗翔的这句评价很有道理。
“他们会大言不惭地跟你讲人权,讲什么对于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人,刑事处罚起不到惩罚作用。”孟繁岐个人并不认同现代法治精神里对犯人的惩罚的目的是改造救赎犯人这种逻辑。
受害者才是最可怜的人,结果不少学法的人却魔怔了一样,说什么惩罚了犯人没有惩罚作用。
这个有没有作用是你一个不相干的人能说了算的吗?
“说白了就是没杀到自己头上,等刀砍在他们身上,他们叫得比谁都大声,那一套屁话也就不说了。”唐璜随即提到了另一个关键点,那就是维权成本。
“一旦涉及刑事,维权的周期数以年记,多少民众都看得明白的事情,三五年才能有一个结果。有不少人负担不起这个成本,宁愿选择放弃正义,自己吃哑巴亏。”
“正义为什么如此艰难,这才是法学人应该投入的问题,而非如同局外人一般,教育民众[刑事处罚起不到惩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