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手属于备用技能,现在高务实还没有动用过——他的“现金流”迄今为止都还是充裕的。
只是不知道随着金港城的建设全面启动,以及开始建造纯粹的军舰之后,这个充裕还能不能维持。也许到时候他要考虑稀释一小部分股权,或者拿面子来换钱,这些得到时候再看。
既然不需要学习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制度体系,那么要学的就只有经营手段了。
永乐朝对安南的控制之所以失败,归根结底是入不敷出,亏本太严重;欧洲人的殖民统治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铺开,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的殖民地政策可以盈利。
殖民地盈利,则又有很大一个原因,是类似于东印度公司这样的代理人模式。
东印度公司首先考虑的是盈利,其次才会考虑持续开拓殖民地,而开拓更多的殖民地,又是为了更多的盈利——只有这样的“利滚利”,才是可以维持的。
“京华十六条”里那么多关于商业的条款,就是为此而设。甚至包括其中政治意味很浓的一些条款,本质上来说也是为了能保障这些盈利。
但高务实知道,不管是英国还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都有一点是他不能随意学的,至少在安南不能随意去学。
这一点,叫做掠夺式殖民地政策。
比如说英国东印度公司很长时间内在印度莫卧儿王朝保持着零关税的特权,这一点高务实就没学。虽然“京华十六条”完全出自高务实的决定,但他却给安南留了一点安慰——京华也要全面缴纳百分之一的税。
历史上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掌握了印度的政治和军事大权之后,很快便以掠夺取代贸易,成为其获利的主要手段,高务实认为那正是他们覆灭的开端。
当时东印度公司政权在握,便迫不及待地利用它来实现最大限度的掠夺。公司每征服一地,就掠夺国库、敲诈王公贵族。
1757年,东印度公司攻陷孟加拉首府穆尔希达巴德后,从孟加拉王公西拉杰的国库中抢走价值37万英镑的财宝。随后,东印度公司扶植米尔·贾法尔成为孟加拉的傀儡统治者。米尔·贾法尔又“赔款”1万英镑,向加尔各答的英国商人支付5万英镑。这些财富甚至超过了东印度公司全年贸易的总和。
最开始的和平经商方针被摈弃,战争、领土扩张,增加税收等取而代之,东印度公司看起来收益更丰了,却也已经一步步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