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昱晴川与他同龄,却比他厉害许多。
他也知道自己的相貌气质并不出色,和夜梦天简直没法比。
正因为他知道,也有自知之明,心里才总有点自卑,害怕幸福消失。
“三年了,你才黄灵士,只靠掉眼泪哭鼻子,肯定是不行了,”易融欢拿手指点戳书册,“之前怕你看了这个,变得不单纯,惹她生厌,如今却是必须给你看了,不然上了床,你怕是笨得不知道该干嘛。”
易锦不知书中玄机,本应带回房间、自己偷偷研究的东西,他却当着易融欢的面翻开。
这一翻开可不得了,脸庞轰的一下就变成烹熟的人面虾。
易融欢见这三年过去、没有半点儿长进的蠢弟弟像拿着烫手山芋般手足无措,脸也犹如在骄阳下暴晒了几个时辰,红得似要滴血,只能将书合起,塞他怀里撵他滚:“去去去,走吧,回你自己房里看,别杵在这儿让我看着气胀碍眼!”
易锦逃也似的跑了。
易融欢看着那身形比他还高的两条大长腿,愤愤低骂几句。
可除了暗搓搓地独自暗嫉,并无任何办法,谁让楼月兰比他老娘个子高、长得也好看许多呢。遗传的东西,他再有心,也改变不了。
山庄主厅里,金暮黎正跟管家谈事,因为再次出门,必定会走很久,根本不知道哪天才能返回。
不过,天魂珠、地魂珠不可能那么容易找到,回来的机会,应该还是有的,只是时隔多久的问题。
“虽然不晓得庄主要去东海找什么天灵地宝,但该带的东西一定要带足,免得陷入困境或遭遇危险,”盛晚泽道,“属下这就去为庄主准备。”
“不急,”金暮黎看了眼门外,“我走之后,你要继续约束易融欢,不可让他给暮黎山庄带来麻烦。他若想娶妻,就让他娶,但只能有一个女人,绝不允许纳妾,否则就搬出暮黎山庄,爱怎样怎样。”
盛晚泽笑应:“是。”
那家伙作的孽够多了,庄主肯给他一个女人解决身体饥渴,组个小家庭,已算格外开恩。
就他过去干的那些缺德事,庄主将他抽死几百遍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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