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这事看似无关紧要,其实蹊跷得很。毕竟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总共就那么几样,除了马就是马车。如果不是机关车之类,按说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又或者不是人,而是动物什么的?
“不管是什么,”戈尔德鲁夫说,“总之避开吧。眼看就要到平春了,可不能功亏一篑被曹军发现。”
“不,”韦伯反驳道,“如果真的是曹军,那我们应该主动出击。”
“哈?为啥?”
“对方这个人数不是作战部队,可能就是去送信的,比如提醒人们警惕迦勒底之类。既然撞见就不能放过。”
戈尔德鲁夫恍然大悟。
“对啊!技术顾问,马上计算路径!”
“知道啦知道啦!”
达·芬奇飞快地调整雷达,扫描地形,很快就找出合适的路。
顺着这条路,迦勒底在旷野疾驰了2分钟。
“看见了!”
在前面领路的赵云指着远处喊道。
“是曹军!”
*****
果然是曹军。随着马车不断靠近,立香和韦伯也看清楚了。
但这场面,让韦伯觉得有些诡异。
“怎么回事?”
因为他看到那3人全是步兵。没有马就算了,连负责指挥的将官都没有,也看不出类似领队的存在。
从衣装到长枪,所有人都是曹军普通杂兵的打扮。
太不合理了。哪怕只是送信,也不可能没有带队的人。在这乱世,任何外出的队伍都有可能遭遇敌人,有人指挥是必须的。
总感觉,有诈。
那边,曹军自然也发现了迦勒底。显然他们没料到这种不期而遇,匆匆忙忙站住,还愣了一会儿,像是在思考对策。
但也就是几秒钟,他们挺着长枪一股脑地杀了过来。
“驾!”
赵云立刻催马向前,正面迎敌。
这3人连热身都算不上。只见他提枪纵马,一鼓作气。
“呀啊!”
杀进人群,一枪就挑飞了十几个曹兵。
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落下的曹兵全都安全着地,胸前横着他们的长枪。看来是在赵云出手那一瞬间就做出了防御。
“什么?”
这让赵云惊讶不已。他从未见过这么强的杂兵。刚才那神速而有力的一击,按说已经把那十多个都戳死了。
就在他回马准备再来一次时,曹兵们迅速分成1人和2人两部分。2人围住赵云,1人直奔迦勒底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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