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
“这的确是值得思考的。”留里克话语说得轻描淡写,似乎他已经预判到了菲斯克的预判。
菲斯克似懂非懂自己君主的意思,他本人确有主张:“不如大王命令我的骑兵部队独立行军。终归骑兵不可能在湖面上狂奔,既然那个延雪平城在湖泊最南,我快速奔袭过去,甚至提前为大王拿下这座城,形成对那个什么……哦,维辛格瑟的包夹之势,这会是完胜。”
菲斯克由此豪言,让军中的一些人想到了十多年前的阿里克。那还是十二年前,十九岁的阿里克带着四百多兄弟就强袭哥特兰岛的村庄,打出以少胜多的战绩。
十二年前,菲斯克就是个死了父亲的小秃头,而今是一个嚣张的骑马“秃头”。
当然,他的秃头并非特立独行。罗斯军中的巴尔默克旗队战士人均剃成秃头还纹上蓝色花纹,按照纳尔维克港方面的传统,这种发型很阳刚。
“看来我们的菲斯克小兄弟想夺取大功呢!”说话者正是阿里克,言语有些轻佻。
“大哥,难道我不行吗?”菲斯克反唇相讥。
“你当然可以。但你不清楚路径,你的举动是一场冒险。”
“任何的战争都是冒险,我确信我会立功。”
阿里克这番并非讥讽质疑,他从手头的一堆女俘嘴里也听说了维辛格瑟城和延雪平城,两个定居点人口都有数千人。有的女俘武力抵抗,就以臭嘴反击征服者,嚷嚷着南边的约塔兰武士兵力庞大。
兵力庞大可有今日的罗斯-瑞典-芬兰,以及杂七杂八部族混合而成的庞大军队武装强悍?
若是菲斯克小兄弟孤军深入风险就太大了。何况骑兵出马,贝雅希尔这位佩切涅格公主也必然参与。
事情变得微妙,阿里克自己可以非常莽夫,却不希望自己的小兄弟去冒巨大风险。
菲斯克这番是铁了心,阿里克越是质疑,他就绝对在场的所有将领、贵族都是质疑自己。这里坐着的步伐瑞典地区传统贵族,他们断然不信一个小崽子可能创造的功绩,难道还有和梦幻的留里克大王同级别的第二人?
“我支持你!”留里克站起身,抓住菲斯克的右臂将之高高举起:“我约定了,就让骑兵独自行动。三百骑强袭延雪平!”
留里克又松开手:“菲斯克听令!”
听闻,年轻的骑兵将领立即单膝跪地。
“本王令你强袭延雪平,你的任务是征服它,要避免无端杀戮。你要杀死那些反抗者,将狂熊卡尔的亲信斩杀殆尽,那些愿意臣服投降的人必须保命。但是!如果当地人决意全体反抗,你就不要鲁莽冲击,尽可能拖住他们,尽量避免他们支援我进攻维辛格瑟岛。除此外,你自主决议!”
“遵命!”菲斯克深深点头。
主攻方向仍然只有一个,名为维辛格瑟的岛屿,尤其是岛上的堡垒。
全军确立了攻略韦特恩湖的最终战略,明日再休息一个白天,到了第三天全军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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