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细节部分倒是许可大伙儿聊聊。
也许偷袭默伦的方案有些冒险,在同盟的法
兰克贵族、勃艮第贵族看来此举风险很大。
“大家也都来说说看法。”
留里克一副乐呵呵志在必得模样,看着就是希望大家都在鼓掌欢呼罗斯王高见呢。
吉尔伯特抬手示意。
“是尊贵的拉蒙高伯爵大人。您有高见?请讲。”
“罗斯王突然讲究敬语了?”吉尔伯特直接起身,耸耸肩直白问道:“你是否真的清楚默伦城的存在?”
“不知道。只知道那是我们的必经之地。”留里克答得很干脆。
“的确,对于你们而言那里就只是一个地名。或者说很多地方,哪怕是伟大的巴黎,对你们而言都只是个地名。”
“听你意思,当地有什么特别之处?”
吉尔伯特其实对默伦也知之甚少,他只是对当地的环境有一些宏观的了解:“塞纳河下游的村庄很多,大部分是直接效忠皇帝的。倒是默伦城是巴黎伯爵的财产,如果当地没有军队驻防,那只能说明巴黎伯爵是一个蠢货。”
“无妨,把驻军杀死就好。”
“只是,巴黎伯爵不聋不瞎。当你们大闹亚琛、梅茨、特里尔,还有欧塞尔等地时,巴黎伯爵能无动于衷么?你说你俘虏了苏瓦松伯爵,估计肯定有一些溃兵以及大量村民逃跑,几天时间里无数有关你们的消息一定已经传到巴黎。你们毕竟都是金发的战士,巴黎伯爵可能宁愿投降查理,也不会头像你们。”
一番话把留里克说住了,不得不说
吉尔伯特的话很中肯。
巴黎伯爵杰拉德是法兰克族人,在其眼里金发的丹麦人好似粪土,再考虑吉尔伯特所言,恐怕巴黎伯爵平日里肯定也瞧不上他这个丹麦女人生下的男孩。
留里克想了想,忽然开口问道:“如果……我们在战争中有机会杀掉巴黎伯爵。吉尔伯特,你下得去手么?”
“哼。你质疑我的武力?若是被我抓住机会,我就砍了那个杰拉德的脑袋。”吉尔伯特话里带着火气,其中隐情并不便于为外人说。
其实问题很简单,多年前吉尔伯特绑架公主、事后一年公主抱着一个大胖小子从那慕尔城走出,他的一系列操作吓傻了“皇帝”洛泰尔,继而遭遇了各个大贵族的唾骂。事情以皇帝妥协而结束,然后导致小公主吉斯拉彻底成了亚琛城中的金丝雀——洛塔尔生怕小女儿也被那个管不住欲望的年轻贵族绑架。
当年的杰拉德对吉尔伯特的谩骂非常恶毒,或者说触犯了贵族们口腔体操的某些禁忌。
贵族们也讲究骂人不骂娘,倘若有人骂娘,其结果多半是一场战争。
杰拉德就是嚷嚷吉尔伯特是诺曼奴隶所生,一个丹麦女人迷了拉蒙高老伯爵的心窍,生出来的孽种也继承了诺曼海盗的凶残云云。
吉尔伯特不会当众自曝家丑,事到如今丹麦王子都站在坐在这里呢。
有腿疾的伊瓦尔作为丹麦王子,倘若他留在罗斯王国的弟弟比约
恩不继承王位,下一代的丹麦王就是他了。
丹麦与罗斯已经结盟,整个北方世界联合在留里克的领导下。法兰克的荣光不再,就是罗斯人的凶残也是吉尔伯特不可回避的,战争杀戮本无可指摘,如同罗斯人这种对着平民下黑手的野蛮军队,吉尔伯特至多表面赞誉,内心里充满鄙视。毕竟吉尔伯特真的被罗斯王杀了近一万名战士,若是铁了心的赞誉,岂不是承认自己相当于一条狗。
留里克很满意吉尔伯特的说法,他也非常高兴找到了由头得以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