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通讯中断,可是短程无线电还能发挥作用。从昨天到现在,我们死了很多人,好不容易才建立了防御工事。现在,这里暂时是安全的。”
“我不能走。这里有武器和弹药,派出去的战斗小队肯定要回来补充物资。整个城市都乱套了,必须有人留下来坚守岗位。只要把人员集中起来,就可以向发电站方向进攻。控制了那里,就能与外界取得联系。”
“你们要是觉得危险,就自己走吧!仓库里的武器弹药你们可以带走一些。你也看到了,我们就剩下这几个人。我们必须坚持下去,会有人来的。这是我的职责。”
无论孟永权怎样劝说,局长就是不松口,也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
孟永权觉得很是恼怒。
殷鉴化身边剩下两名保镖,还有那个漂亮得不成样子的女人。美貌的脸蛋,凹凸有致的身材,在这种时候毫无用处。她除了会撒娇,拥有挑逗男人勾引男人的丰富经验和手段,其它的什么也不会。
更要命的是,直到现在,她脚上还穿着高跟鞋。
令人惊讶的是,虽然穿着这种东西,她在逃命的时候依然速度不减,而且保持着足够优雅的风度。这应该是长期高难度训练的结果。孟永权只是在电影里见过,没想到在现实中也同样存在。
加上自己,就是五个人。
孟永权没指望过那个女人会用枪。那么,必须有一个人开车,两名保镖负责攻击,殷鉴化虽然接受过军事训练,却根本谈不上什么枪法。这样的一个逃亡小队,其实没有多少战斗力。如果行尸数量少了倒还好说,如果遭遇大规模的尸群,甚至数量在十头左右,也许就会变成全军覆没的可怕灾难。
除了局长和一名文职人员,警察局里还有四名特警。
如果他们也能一起离开,那么逃出城市的几率就会成倍增加,对付那些吃人的怪物,也没有那么麻烦。
孟永权知道局长的选择没有错。
换了是自己处在他那个位置,一样也会在这里留守。然后聚集力量,占领供应能源的城市要害,恢复通讯。
问题在于,我和这座城市之间,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我是过来玩,过来旅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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