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寿也遇到了不少在马路上飞驰而过的车辆。他没有走危险的马路中间,而是沿着人行道一直前行。肥胖赤裸的身体在路灯下面很是引人注目。不少车辆纷纷慢下来,车里的人摇下车窗玻璃,用惊讶和厌恶的目光打量着他。每当这种时候,王福寿就张大嘴,扯着嗓子开始唱歌。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借过钱,对我把头点,我对叔叔说了声:叔叔不要脸!”
这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行为。
只有大脑不清楚的疯子,才会深更半夜在马路上晃荡,光着屁股,露着小鸡及,然后大声叫骂着荒诞不经的歌谣。
王福寿就是要让这些人觉得自己就是个疯子。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变得安全。
这也是一种最为管用的捕猎方法。只要有一辆车停在身边,王福寿立刻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啃断那些想要看自己笑话家伙的脖子。
他的运气很糟糕,马路上没有行人,即便有几辆车子停下来,也没有熄火。车里的人听着自己唱歌,用鄙夷和恍然的目光看着自己。然后,他们狠狠冲自己吐着唾沫,重新加快车速,把肮脏的浓痰和飞扬的尘土留给自己。
刘天明换上了一套深黑色的运动衫,在马路上健步如飞。
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衣服。地摊货,很便宜,最适合在这种时候使用。
刘天明没有从小区大门里出去,而是打开窗户直接跳下。这里距离地面不高,以他的速度和灵活,直接坠地也不会受伤。而且,这里距离王福寿之前呆过的位置最近,可以很快追上去。
王福寿感觉到身后有人在追赶自己。
他没有回头,毫不犹豫,立刻朝着正前方发足狂奔。
刘天明有些意外。
他没想到,王福寿的反应会如此灵活。四下里看看周围没有人,连忙加快了脚上的速度。
王福寿没有跑远。
他钻进附近的一条巷子。就在刘天明刚刚追进来的一刹那,王福寿已经转过身子,张开全是尖牙利齿的大嘴,带着散发出令人欲呕恶臭的涎液,朝着刘天明猛扑过来。
王福寿感觉到了,刘天明就是最适合自己的食物。
他很意外,居然会在人口密集的闹市,找到如此美味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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