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鸡没有多少血。牙齿和舌尖触碰到柔软鲜嫩鸡肉的时候,王福寿想也不想就张嘴咬下去,扯下一大块,在嘴里细细咀嚼。
他并不排斥鸡毛。尽管这东西与食物两个字扯不上关系。但茹毛饮血并非没有好处,那意味着能够更有效率,在极短的时间里,用最快的速度进食。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已经产生了对食物的挑剔法则。他们的吃法不再天然。太多的顾忌,以及卫生与熟制等等一系列限制,使他们对于“食物”两个字的理解不再原始。
其实很简单:能动的,就是能吃的。
王福寿此刻就是这么理解。
他足足吃了两只鸡,才把那种难以忍受的疼痛感彻底驱逐。脸上和身上到处都是鸡血和鸡毛,嘴角残留着黄绿色的鸡粪。柔软的内脏非常好吃,王福寿还是头一次发现,脆嫩的鸡心和肝脏味道一流,只是数量少了些。
笼子里的母鸡已经不叫了。它们瑟瑟缩缩聚在一起,不住地四下张望,眼睛里全是惊恐。
外面下起了雨。门开着,夜风裹着雨水吹了进来,落在王福寿疯狂滚烫的脸上。
他忽然睁大双眼,低头看看脚下洒落一地的鸡毛,以及少许被吃剩下的鸡肉,猛然惊醒,浑身发冷。
我,我都干了些什么?
我竟然吞下了两只鸡,两只活生生的鸡!
尼玛,这都是钱啊!
做了错事就要尽量补救。哪怕是难以弥补,也要伪装起来,让表面上看起来什么也没有发生。清醒过来的王福寿以最快速度擦掉了血迹,扔掉了鸡毛,把鸡笼附近打扫得干干净净……做完这一切,他再次回到了办公室,看着摆在桌面上那盒老婆送来的冷饭,发了好一阵子呆。
然后,王福寿想起了昨天晚上咬伤自己的那个偷鸡贼。
……
刘天明从睡梦中醒来,睁开双眼,感受着透过窗帘斜射下来的阳光。
昨晚的雨水似乎耗尽了天空中的所有云朵,今天的阳光尤为刺眼,甚至早早就可以感觉到即将而来的酷热。
地板上洒落着很多被揉做一团的糖纸,桌子上的一袋“徐福记”大部分已经空了。刘天明随手拿起一块剩下的水果糖,剥掉糖纸,塞进嘴里。
吃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