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聚越多,先把大门口堵住,听着桑三儿数落,既是惊讶又是规劝。桑三儿见势就收,请求乡亲们去他家亲眼论证。乡亲们也懂得桑三儿闹的这一出,只不过替蓝子先声夺人,但做为当事者都有深深的无力感。
人生若是初相见,该多好啊。
乡亲们都纷纷散去,清官难断家务事,谁能分得清其中是非曲直?
“小琳你去把大门关起来,我想和小文说说话。”
母亲的话很简短,她准备和父亲搬到省城,也打算接小玉一块儿去,这事谅必不会得到楚阿叔的赞同,至于蓝子这边就看着办吧。母亲想让父亲去探楚阿叔的底,但
“妈,还是由我去说吧。”瞧着父母亲那花白头发,心里没来由一揪,这大半年没让他们俩省心过。
“你去怎么好说呢?你去更能触怒楚家阿叔的心火。这事你也不要愧疚在心,只怪老天给咱们家开了一次天大玩笑,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父亲去后回转,捎来小玉一番话。
“若没见到dna鉴定,我是不会离开桑家坞的。我可以接受别人爱慕阿哥,却无法容忍有人欺骗于他。果真证实她是木兰姐,我会自己回到山村,就当这一切是场梦。”
也许父亲和母亲爱乌及屋的缘故,这番话让母亲感动之余,心疼不已。其实,蓝子何尝不是受害者?一场已经过去数月的台风,引发的余波至今尚未停止。
一场吵闹却把侯大伯给忘到一旁,一事不烦二主,只好让泡泡代为招待。
从镇上开会刚刚归来的姚官与大舅,一听说这事把当事三方请到村委,连夜进行调解。
姚官避嫌不参加这个调解,大舅和小正娘出面,看着小玉这边有楚阿叔和雷族长等人,而蓝子那边也有桑三儿夫妇和蓝子的几位姐姐,双方阵容都不小啊。
这架式怎么看都象似三堂会审?
桑三儿不知从哪儿请教的法律知识,率先发难:按《民法通则》规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须有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的公告期为3个月,才能裁定为死亡。现在木兰失踪不到1年归来,这事于法于理不是明摆着?有人是法盲,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