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沈依依更好奇了:“赢了他的那位,做的又是什么签?”
李贵低下头,道:“刘大厨是用紫菜做的签。”
在沈依依看来,肠粉比紫菜卷的技术含量高多了,但是没办法,人家比的是厚薄度,显然老李头做的肠粉,没有人家的紫菜薄。
要是老李头会做最薄的、无可超越的皮儿就好了,那样就不会输给任何人了……沈依依想着,咬了一口蛋签,夸李贵道:“你的厨艺真不错,是李伯教的吗?”
李贵点点头,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看看日头,又升高了,该为中午做准备了,沈依依问道:“阿贵,别人家的脚店,中午和晚上都卖些什么?我只吃过路边摊上的早点,并没有去过脚店呢。”
李贵想了想,道:“脚店中午一般只卖一种饭,要么石髓饭,要么大骨饭,或者是泡饭;晚上则是卖些下酒菜。”
“就卖一种饭?”沈依依诧异极了。
李贵点点头:“中午来脚店的人,都是赶着吃饱了去继续干活儿的人,没什么讲究,越简单约好,省去点菜的麻烦。”
原来如此,那些光顾脚店的人,生活竟是如此匆忙而简陋吗?看来她对该时代底层人民的生活,还是缺乏更深入的了解,又或者,他们过的根本就不是生活,而只是活着。沈依依暗自唏嘘,接着问道:“石髓饭是什么?”
“石髓饭和大骨饭差不多,就是拿筒子骨和饭一起煮,再加一点石髓粉。”李贵一面回答,一面打量沈依依,眉清目秀,细皮嫩肉,虽然精通厨艺,手上却没有什么厚茧,身上的衣裳虽然皱巴巴的,但全是好料子。
这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呢,是因为被打劫才落得这般田地的么?李贵突然想起了他爹,虽然和沈依依的境遇不尽相同,但都是先富贵后落魄,一个明明是丰和楼的大厨,却沦落到开脚店为生,一个明明是娇滴滴的小姐,却在这里一门心思琢磨石髓饭。只是他爹的意志日渐消沉,眼前的这位,却大有愈战愈勇的架势,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李贵知道沈依依本就是白手起家,最困难的时候比现在落魄一百倍,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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