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之责二十来年,亲手击杀的凶兽还不到十指之数,且绝大多数都是在他成为职业者之后在队友的帮助下才狩猎成功。
安德烈能够在上代狩猎队长年老退位之后成功顶上队长之位,不但因为他战力较之加里更强,更因为他曾单独一人狩猎过凶兽,这也正是他在整个狩猎队对里令人服气的原因之一。
“谁说我们什么都不干。”
安德烈一甩头,转身奔回了狩猎队其他成员歇息之处。“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捡尸体去,部落能不能扛过今年的冬季,就看我们等会够不够快了。”
“对头。”加里一拍脑门,很快的反应了过来,望着雪原之上那厮杀正酣的兽潮,目中爆发出了耀眼的光彩。
那一具一具被凶兽咬死的巨角麋鹿随意的散落在雪原之上,那是一堆一堆用来过冬的肉啊。
血麋鹿降生,这点小事算什么,把这些麋鹿尸体带回部落才是正事。
蛮族就是这般的憨直,想一出是一出,脑子略显简单,大义和家人若是叫他们选择,十个蛮族九个选家人。
当然,更主要的是安德烈的解释,血麋鹿固然强大,可能否降生还是问题,降生之后能够成功长到成年更是一个问题,这么遥远的问题现在去想完全是自找麻烦。
两位狩猎队的一二把手三言两语达成一致,没的说,叫齐兄弟,每人想法子掠上两具巨角麋鹿尸体走人才是正事。
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行事一定要小心小心,千万别惹来的凶兽群和巨角麋鹿的注意,否则惹火烧身那就麻烦大了。
两个目标,第一,捞到足够多的巨角麋鹿尸体,第二,全员功成身退回到部落。
速度一定要快,血麋鹿一旦降生将引来第二波凶兽浪潮,若不在此之前带着猎物脱离战场,到时整个狩猎队都将要倾覆之灾。
“嗷呜啦啦~~~”
悠扬空洞,泛着丝丝急促凄厉的狼嚎之声响彻云霄。
某个雪窝豁口之内正在歇息调理气血的十一个昂壮大汉闻声而动,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迎了过去。
狼嚎之声断断续续,先扬后抑,分成三个层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