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腰将她抱了起来,阔步往急诊走去。
温婉吓了一跳,忙勾抱住他的脖子。虽然有些害臊,但脚着实走不动路,倒没矫情的拒绝。身体挨得很近,温婉的脸贴着他结实的胸脯,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让她的呼吸急促。
otl,真是现世报,前几天她刚将他的打成骨折,现在自己的脚受伤了,还得让他抱来医院……好丢人的说,他会不会打击报复啊?
“碗,你忍忍,很快就到了。”莫梵睿的心跳很快,疾步往急诊室赶去。
刚进急诊室,医生说要挂骨科,莫梵睿急了,“都是医生,为什么要到骨科看,她疼的受不了,你马上给看一下!”
“小伙子,我这里是急诊,你朋友的脚扭伤了该去骨科看更专业。”
莫梵睿怒了,“都是医院,为什么要跑来跑去?”
温婉忙拉住他,低声道:“我们去骨科就行了。”
“为什么?”莫梵睿杀气腾腾地瞪着医生,恨不得将他五马分尸。
温婉扯了扯他的衣脚,“医院各科室职能不同,急诊只接待病情严重的患者,扭伤脚应该挂骨科,可以会更好一点。”普通百姓对医院不熟悉,跑错科是常有的事,更何况是刚来到城市不久的莫梵睿,他几乎对任何事情都不清楚的。
“好吧。”莫梵睿一知半解,抱起温婉离开急诊。
“你别担心,我只是扭伤脚而已,没有性命之忧的。”见他为自己的伤心急如焚,温婉反倒安慰道:“我们已经在医院了,我们先去挂号再到骨科。”
莫梵睿相当郁闷,来医院看个病还这么麻烦,真是怄火。
在温婉的指引下,莫梵睿耐着性子排人挂号,再抱着她去骨科,谁知骨科室已排了长长的队,在温婉之前有十多号病人。见她神情难受,莫梵睿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好几次都想起身轰走前面的病人,温婉忙将他拉坐在椅子上,“你耐心等等,现在上医院排队挂号都不容易。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在有秩序的城市,得按规则来办事,我们不能抢位的,前面那些人也是辛苦排队的,否则对他们多不公平。”他刚来城市,人类的生活规矩懂得少,但对她的关心却是毫不掩饰的。
在人类的世界,他很傻,可真实却是毫不掩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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