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上了自行车,精气神比之前还好,立马就全都看向了他。
齐雪雪认出了苏皓不由得有些意外,没想到苏皓还认识这个院子里的人。
她之前就听人家说,苏皓买了一辆崭新的国牌自行车,看起来特别帅气拉风。
今日一看,果然是名不虚传。
苏皓哈哈笑了笑:“是啊,住在村子里,要是没个自行车来回的也不方便。”
“金哥,这是我刚买的海参,我们中午炖了吃呗?我还想吃红烧的!”
“那没问题啊,兄弟,你下次想说直接让我做就行,咋还自己带食材过来,这海参可比那猪肉还贵,你也真下得去手!”
院子里的人一看到苏皓拿出了整整二斤海参,一个个羡慕的眼珠子都红了。
这海参的价格大家心里可是有数的。
苏皓上回拿来那么多猪肉就已经很了不得了,结果这回人家拿来的更值钱了。
而且,苏皓买的海参可不是那小头的边角料,而是大个的,看着都觉得好。
“呀,你买的海参真够大的!我一个厨子都没怎么见过这个个头的。”
金子昂的语气虽然带着几分夸张的成分,但是住在这四合院里的基本都是穷人,很多人连海参是什么味儿都不知道,听到金子昂这样说,全都默默的舔起了嘴唇。
苏皓虽然很愿意给金子昂撑场面,但也确实有点后悔自己今天过来了。
这场面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尴尬。
好在金子昂很快就鸣金收兵了,他帮苏皓把自行车推到了院子里,又故意在路过魏高驰身边的时候,抖了抖手中的海参。
魏高驰的确是被刺激到了,下定了决心,中午也得搞点好肉好菜。
一方面,齐雪雪第一次上门,不能搞得太寒酸。
另一方面,也是要好好跟金子昂叫叫板!
没过多久,院子里就传来了阵阵的肉香,混合着海参的香气,把大家伙馋的直流哈喇子。
魏高驰家里这边,万碧也是个大馋鬼,买来的肉本来就不多,应该可着喂过门的儿媳妇吃才对,可这个老东西却连让都不让自顾自的大口吃肉。
不过仔细想想,这也很符合她的身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