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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黎恩才13岁。
那时候,他还没有遇见莉夏。
那时候,他的小说还没发表,手头不算多么宽裕。
可就是这样,他还是把一半的收入交给了汉斯,因为他们是朋友。
起先汉斯不肯要,却抵不过黎恩的一句“你比我更需要这些,大不了你以后发达了再还我。”最终留着眼泪收下了。这是黎恩第一次见到汉斯哭,之前无论吃多少苦,受多少伤,他连眼睛都不曾红过。
后来,黎恩遇到了莉夏,去了利贝尔,成为了一名游击士。汉斯也从猎兵训练营毕业,成为了一名猎兵。天南海北,两人的联络断断续续,但是他们的交情没有断。
黎恩的小说发表了,手头富裕了,能做的事情也就多了。他没有选择直接给汉斯钱,因为那对汉斯的尊严,对两人的感情都是一种伤害。
他选择每隔一段时间通过教会匿名给汉斯老家捐助物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是些旧衣物,旧书籍之类的。利贝尔是西塞姆利亚国民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全民小康在这里不是一句空话。哪怕是地处乡下的洛连特,家家户户也都有不少堪称“鸡肋”的旧物。(鸡肋:食之无肉,弃之可惜。)
洛连特的“鸡肋”,放在诺桑普利亚或许就能救命。黎恩利用闲暇的时间,把这些“鸡肋”收集起来,通过教会的救助机构送去汉斯的家乡。
汉斯没上过主日学校,连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但他不是傻子。看见家里的变化,再结合东西的来路,他哪能不知道是谁在暗中帮他。
他托教会的巡回神甫给黎恩去了一封信,信上歪七扭八地写着——谢谢,兄弟。
时光荏苒,黎恩经历了利贝尔异变。利用曜晶块一夜暴富,一步步实现他的计划。
汉斯则在战场上成长,并和老家的同伴们一起组成一个新生的猎兵团《弗莱基》。
猎兵团的名字,是黎恩起的。弗莱基,北欧主神奥丁脚边的公狼,相传可以给人带来好运。猎兵的好运,就是完整的活下去。
顺带一提,其实黎恩最想取的名字是《约鲁姆冈德》。尘世巨蟒约鲁姆冈德,首尾相连。象征永恒。后来他转念一想,首尾相连的尘世巨蟒不是《噬身之蛇》吗?虽然噬身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