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西部最屌的德克萨斯,那也是全美国最嗨的地方!”
叼着一根粗粗的雪茄,对于自己的家乡,麦克雷的话语中充满了自豪。而事实也的确如此,作为全美国最剽悍的地方,在德克萨斯州的街上你随时都能看到持枪上街的人。甚至说你在那里看到的最多的旗帜甚至都有可能不是美国的星条旗,而是得克萨斯州的州旗。为什么说他剽悍,说个最简单的例子,美国其他地方的限速一般为每小时100k右。而得克萨斯州则是在每小时125k右,其中还要加上10%的浮恸……因此,你经常能看到飙到140的车子在德克萨斯的马路上狂奔。
“我老爹以前在西进运动的时候还是个牛仔,后来遇到了我老妈,就转行当了个不大不小的警长。不过现在毕竟是法治时代,所以警长慢慢也就被警察局给取代了。”吐出一个烟圈,麦克雷咧着嘴笑道:“我妈在生下我之后就因为产后大出血死了,所以我从小就是跟我老爹一起生活的——66号公路在我还是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横穿过两次了!”
“那你可真可怜。”一旁的灰烬一脸浑不在意的说到:“因为这路程看起来无聊极了。”
“没错,无聊极了。”并没有丝毫生气的样子,或者说麦克雷要比灰烬更加清楚自己从小到大基本上每年都要亲自架势机车来回穿行一次的66号公路有多么无聊。“有的时候你骑着摩托跑出去半个小时都不会发现环境有什么变化,光秃秃的的一片,车子坏了更是只能祈祷上苍保佑能遇到一个好心人。但是没办法,比起待在城市里,我还是更喜欢这一望无际的戈壁。都怪我那个警长老爹从小就把我当牛仔培养,搞得我除了打架连个一技之长都没有。都法治时代了,谁还兴这个。”
虽然麦克雷这么说着,但是话语里对于他的那个警长老爹没有丝毫的不满,话语中也充满了开朗。看得出来,他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公路骑手……或者说“牛仔”这个早已被时代所抛弃的身份,职业。发自内心的喜欢这段早就已经被自己跑腻了无数遍的66号公路。
“你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吗?灰烬……不得不说,你这个名字听起来可真够奇怪的。”
听到了麦克雷的话语,不仅仅是灰烬,一旁的海拉也偷偷的竖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