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斑驳,似乎在一个无风的下午。
“肖巍,你为什么要学篮球啊?“从小学一起到初中的伙伴问到。在他看来,此时的肖巍只不过只有153的个子,瘦瘦矮矮的,在初一的学生里面是那种丢到人堆里一点也不显眼的,甚至会埋没到无影无踪的人。
但是上帝给了肖巍很好的天赋,是的,这是学习天赋,他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能力,使得他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在众人看来,这小家伙高不高无所谓,反正以后肯定会是一个好医生就像他父亲一样,或者会是一个好律师就像他母亲一样。
“我想长高。“肖巍手捧着篮球,灿烂地笑着,“不然总以为是小学生。“
白驹过隙,又是一年。
肖巍真的长高了,当他170的个子站在教学楼后面的树荫下,手捧着用工整字迹填写了有一个星期的情书信纸,如同一个虔诚的教徒一样递给那个拥有黒瀑布一般头发女生的时候,他觉得篮球对他来说有那么一点重要了,毕竟身高带来的自信,让他能能有那么一点自信而不是羞涩。
可女孩背身过去的样子就像晴天霹雳。
冷冷的一句话将他刚建立的自信心给彻底摧毁了,这不是成绩单能带来的自豪,不过那一道道红勾能给予的。
“我喜欢的是篮球队的杨靖,不是你。“
是的。
就跟所有电视剧里演的一样,女生喜欢的是那个高高的,帅气的,笑起来跟贝克汉姆一样有韵味,天天穿着白寸衫的篮球队队长。
只不过这个人在肖巍的生活里叫做杨靖。
接下来的事情越来越简单了,同样跟电视剧里一样,肖巍开始勤奋练球,教条变得越来越简单:我要变得更强。
直到在所有人面前打败了杨靖之后,他已经初三了,甚至快要毕业了,他像英雄一样傲视着所有人,但唯独没有公主上来献花。
不过他已经没有在意这些了,篮球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的生活,他真的像一个篮球场上的战士,去捍卫荣耀。
他的成绩依然不错,没有以前那么拔尖让他不少受到家里人的指责,但那些都不重要了,因为他找到了自己的爱好,甚至是一生的执念。
(我们曾经都有这么一段过去,因为各种现在看来很搞笑的原因去接触篮球,去学习篮球。但当你真正有一天站在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