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在经过众人的交谈和一群大妈们的絮絮叨叨,一群老头子的追忆往昔。
叶清欢终于不得不承认,这个狗,这个县令,好像真的是个好人,或者说,是个好官。
十二天了,叶清欢已经在这个不大的永宁县溜达了十二天了。
这十二天里,她走遍了永宁县大大小小的街巷,却惊讶的发现,没有一个乞丐。
哪怕是手脚残废的老人,竟然也有一家叫做“赡老院”的神奇所在,由官府供养老而无依的孤寡老人。
哪怕是没爹没妈的孩子,竟然也有着一家叫作“孤儿院”的所在,照看着这些小孩,甚至还有奶妈,而且,竟然也是由官府所供养。
哪怕是在无人问津的大街上,竟然也没有其他县城中随处可见的“地雷”和垃圾,永宁县的大马路,竟然都有人每天随时在打扫着。
这竟然是一个边陲小县城?
叶清欢从小就喜欢看各种侠义小说,所以,她小小年纪就走过了大乾很多的地方。
哪怕是大乾的京都,叶清欢也生活了好多年,她敢拍着胸脯说,哪怕是大乾最繁华的京都,居住的舒适度也比不上永宁县的一半。
看来,自己真的搞错了,他是个好官。
但是,叶清欢还是不愿意就这么服输。三年巡捕呢,对于浪迹天涯习惯了的她来说,简直就比把她关在牢笼中还要可怕。
第十五天,叶清欢来到了永宁县衙门门口。
“来了来了!终于来了!”
“是啊,好激动啊!终于等到了!老婆子我可是在这里等了半个月了!”
门口,蹲在门口卖瓜的大妈们只剩下了七八个,此刻,看到叶清欢来到了衙门门口,一个个激动的从地上站了起来。
一双双八卦的眼睛死死的盯住了衙门。
“吱呀”一声,门开了。
“这位姑娘,进来吧,我们县令大人等你多时了!”
门外,随着衙门大门的关闭,一个个卖瓜的大妈们激动的唾沫横飞。
第十六天,县令与清欢不得不说的故事已经出到十六回了。
然而,这些都跟鸵鸟县令陈烨没有任何关系,关起门来,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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