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股东享有分红权利,并承担相应风险。
也不知道,如果他穿越的这个时代回归正常“时间线”,会不会因此将历史改写。
而实际上,湖北荆州出土的凤凰山汉墓中,发现了一份西汉时期的合股经商契约。
墓主人张偃与石兄、秦仲等七人共同商议合伙经商,约定每人出资200钱入股从事贸易。
这可是比宋朝早了近一千二百年,比五代十国早了一千一百年。
所以,也算不上改写,只是让“资本”的力量更早展现而已。
这时,朱雀和十二金钗,不知是被天空“咕咕”叫的鸟儿惊醒,还是终于算清赚了多少钱,纷纷回过神来,单膝跪地行礼。
“叩谢少主以‘股’相赠,让我们赚这多么银两!”
“我们当尽心用命,力助少主完成筹集百万大业!”
柴霄点了点头,示意朱雀把文房四宝拿来。
他说她写,“史上第一”股份制合约很快拟好。
“大许新君订立之后,与淑妃、朱雀、剑雨等十五人订立此约。”
“分别出五百两、五百两、八十两,各十两,共一千二百两,作为比武招亲擂台赛的股本。”
“剑雨等十五人,以自身及表现作价入股。”
“各人务必在擂台赛中尽心用命,确保顺利完赛,以及买票入场和吃喝花费等获利。”
“如获利,按股本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可取出兑现,或放入为泰州筹集百万银两认捐中去。”
“如亏损,按股本所占比例补足。”
“立约人如下。”
写完之后,柴霄指着合约倒数第二句,问众人。
“这一句,获利后,或取出,或放入为泰州筹集百万银两认捐中去。”
“前者是任由你们处置,后者是为你们好,所赚银子再赚二成收益,你们可知道?可愿意?”
刚刚写完的朱雀,还有十二金钗,都纷纷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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