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老爷子对自己敏捷的动作很有信心,结果,掌心里除了水,什么也没有。
他失望地垂手,但很快又信心十足地继续捉!
野生的鱼从小就在物竞天择的竞争里锻炼出一身的本事,岂是他能随便捉住的。老头子弄得自己一身是水,也没能捉住一条。气得他闷哼闷哼地生气,突然,他感受到了什么,一脚踢出,只见一条白金混杂的小鱼被它踢出了水面,混在水花里!
老爷子反应极快,将它接住。
鱼太滑了,在老爷子的掌心摆动,随时都会重新掉回水里。老爷子连想也没想,两臂用力,把鱼甩到了岸上。
鱼到了岸上也没消停,不停地跳跃摆动,眼看着距离河边水沟越来越近,而老爷子离得远,还需要爬上一块大石头,再走几步才能到鱼的身边……
“你小子还躲着干什么?快把鱼给按住!”老爷子喊。
空荡荡的四周,毫无动静。
“出来!臭小子。”
哈曼老爷子又喝了一声。
大石头后面才终于嗖的一下跑出个小孩儿来,影子似的扑向了小鱼,把小鱼捉到了手里,装进了随身带的透明小瓶子里。
小瓶子是那种满大街常见的矿泉水瓶子,塑料纸标签已经掉了,瓶身被磨损得很厉害。
小孩儿好奇地透过瓶子看里面的小鱼。
水有些浑浊,小鱼游得很快,横冲直撞的。
“你小子,蹲半天也不出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哈曼爷爷已经站到了小孩儿的身后。
“你看看你,跟个野人一样,浑身脏兮兮的。”
站在老爷子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阿依达娜的弟弟别克。
小家伙的确是邋遢啊,头发乱糟糟的,又是泥又是土,黏成一块一块的。一张红扑扑的小脸也是脏兮兮的,鼻子眼睛都快看不到了。身上就更别说了,衣裳裤子上全是泥土和灰尘……
恐怕,小乞丐也比他干净啊。
“那你……还认出我了?”别克很疑惑。
“当然能认出来。”老爷子也说不上来为什么,这孩子都快跟个泥娃娃一样了,他还是在扫了一眼后就认出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