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旨,军户,国之基石,有护国之役,故当推恩贵之,故暂行十条新例,载于会典,令各司遵行!”
“一、三年一换军籍清军御史,三年一查军户数额!”
“二、重振卫所学校,暂推行军户入卫学接受三年免束脩义务教育;”
“三、军户屯军和余丁按祖制只听服军役与屯田耕作,不得听其他差派,准予析产,军役不以户选,改成三丁抽一,且皆给月粮,从征服军役者,另给行饷,月粮给家属;有田五十亩以下者免正粮和余粮;”
“四、被侵占军田皆改民田起科;”
“五、军户虽免役免五十亩田正粮、余粮,是为养其备战,非鼓励起蓄财兼并,故不得经商。”
“六、军户犯罪,由经历司处置,若有军民纠纷,地方有司会同经历司一同处置;”
“七、公配军房、医馆,且军房不得买卖;”
“八、本人和家眷不得擅离卫戍区域与营地;”
“九、不得变卖军产,即军田、军房、军械、甲胄等,此皆为国有;”
“十、军户乃社稷之本,故不忠者,不必经法司议罪,由皇纲独断!”
王仪在建阳卫军户都到了后,就先宣读了改革军户的具体圣旨内容。
整个建阳卫,跪着的上万军丁自然也不是都能听清军改内容。
但跪在前面的卫所军官革连等人,与老军户们,倒是听明白了军改内容。
而听明白的这些人,则是神色各异。
他们当然会神色各异!
因为,这次的军户改革,对属于小地主和自耕农的普通军户而言,是好事。
毕竟免除军役外的所有差役不说,五十亩以下的田主,还不用承担徭役,只用安心种田或者当兵即可。
只是,属于小地主和自耕农的普通军户们,不能变卖产业,不能经商,还不能随意离开卫所。
这意味着,他们要想发家致富,就只能靠军功,只能去沙场上拼杀。
因为,朝廷只是给你们军户的生活托底,满足你基本的口粮需求,过一个温饱的生活,但不能让你过上优渥的生活。
可对于,占田五十亩以上的军籍地主而言,这就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