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是七只小狗中唯一一只没睡醒的。
不过,在见到林朝辞后,也多少精神了点,晃了晃脑袋,从逐月口中跳了下来,站到了地上,向林朝辞快步跑去。
“嗯?”
“还没睡醒,是不是?”
林朝辞蹲下身,抱起遣星。
遣星是七只小狗中年龄最小的。
也是最会撒娇的。
血统里疑似有那些贵族犬的血统。
不过,大部分还是土狗的。
吞日及其他五只小狗亦是如此。
都是民间的土狗,农村里常见的。
不值钱。
不然,狗肉贩子也不能施舍给他。
终身,也就这么大了。
可林朝辞却喜欢的很。
狗这玩意,养好了,通人性。
过去,常有拿狗来比喻人的话,就比如说:交人还不如交条狗,起码,无论你落魄与否,再见这条狗时,这条被你喂过的狗还会对你摇摇尾巴,可是,再见了人,见你落魄了,能雪中送炭的,却是寥寥无几,甚至根本没有。
吞日等七条小狗很有灵性。
被他买回来,一直没咬过他。
哪怕那一天,腿被打断,也没咬他。
养着养着,也就出感情了。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倒是没养鸡。”
“不过,还是养了你们几个的。”
掂了掂又有点胖了的遣星,林朝辞嘟嘟囔囔的唠叨着,末了,话锋一转,将遣星又放在了地上:“话说,你又胖了点,还是多运动运动减减肥吧,要不然,太胖了,对血脂血糖也不太好。”
遣星:听我说谢谢你……
他咋就不知道自己血脂血糖高了呢?
找借口也不要这么随便,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