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如果被奥丁杀死才是让人觉得失望啊。”老板轻轻笑了一下,“在白王之战中这位可是最重要的炮灰,要是老唐不能到场,我的英雄史诗故事可没有把握写下去。”
“可我们不是还有三位初代种吗?”
“康斯坦丁是个小孩儿,腿还不方便。耶梦加得的权与力几乎和次代种无异,就算吞噬了芬里厄的部分力量,在正面战场上也没什么大用。”
“芬里厄的力量呢?”
“那种智力大概只能在战场上担任沙包的角色吧?所以老唐才是最重要的炮灰,他是要负责为我们的英雄铺路的。”
老板的声音顿了一下,随后含着笑意开口,“英雄的史诗故事中总有这种角色的,打败boss抱得美人归自然是我们的主角,但是他的队友就不一样了,因为不是主角嘛,所以理所当然的就可以随意舍弃。而且越是有用的队友,所要做出的牺牲也就越大。”
“明白了。”酒德麻衣缓缓点头。她不清楚老板的剧本究竟如何编排,但是想来老唐大概在这个剧本中是那种角色。
——‘在故事中通过死亡来促进主角的成长’之类的。
酒德麻衣缓缓挪动狙击镜,将视线重新锁定到了老唐身上,这位青铜与火之王正在死侍群中纵情劈砍,他的身上沾满了鲜血,而且似乎还在放声吟诗。
何等诗人的做法,不过大概少有拿着刀的诗人。但说实在的,这位龙王的身份也实在有些复杂,他介于龙性和人性之间,或者又是一个铁匠、剑客兼诗词爱好者。
不知为何她忽然想起在从
前的某个晚上,房间里灯光昏暗,一只铜铸的棕头鸦雀一边用鸟喙翻书,一边指点康斯坦丁帮她锻造炼金枪械和刀刃。有时会一本正经的拜托她帮忙查一些生僻字,或者某些武器的内部构造原理。或者求推荐现代文学。
以及她曾和这位龙王一同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轻轨路线上一路前进,在久远的时间过后寻获他曾经的家,布鲁克林区的早上雾气如同牛奶般粘稠。
她和这位龙王在他曾经的出租屋里聊现代诗和日本文学,而在戴上印第安纳·琼斯同款牛仔帽的时候,罗纳德·唐的脸上泛出愚蠢的傻里傻气。
那时连她的心里都泛出一种温暖,她能够在那间旧屋中感到和她如出一辙的孤独。
不过这些都马上要结束了。至少从老板的剧本里来说是这样的,因为老板从未更改过剧本,所以这位炮灰也注定会是炮灰。
酒德麻衣轻咳一声,将瞄准镜的目标重新放回到了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