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想人家姓易,叫易文锦。
还是他同我说起的,因为那人是他的好哥们,说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真,
世界这么小。
……
21日,他家乔迁新居。
从我8号过来就一直和他睡在一起,说真的,他倒是习以为常。
有时候真觉得,要有离开的勇气。
今早我和他闹不愉快,我说我要回我妈家,哪怕走着回去。
除非你给我一个亲亲,我就不去了。
他面无表情,说你走吧。
抿唇。
我一步一步慢慢往大门挪去,视线始终注视着他,希望他能挽留我。
离门口愈来愈近,我的玻璃心也咯咚作响。我不死心,开口说现在要十个才能让我留下。
他依旧不解风情,说要么过来坐下要么少磨磨蹭蹭。
好,
那我走。
唉——
我只是希望他哄哄我而已。
一个亲亲很难吗?
对我来说亲吻恋人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而对他来说却宛若要他命。
夜里他同我解释,说有心魔,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