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看我不顺眼,可以直接说,揍一顿也成啊。
没必要,借刀杀人吧!
“行了,第一次使用,不太熟练。下一次,我往旁边转。”
一边说着话,一边将斥候的血,滴在木牌上。
“三十学分到手。”
“咱们掏上啦。”
史斯拿起斥候的匕首,揣在腰间。别看魔国的铁匠手艺粗糙,但架不住人家用料好啊。两把匕首的价值,可比区区一个三阶妖魔斥候,高多喽。
“匕首值钱?”
“送到城主府,两百学分。另外,我说的掏上,不是指匕首,而是它。”史斯指着无头尸体道。
“它?”
“斥候,唯有上百人以上的队伍才能配备。所以,咱们要发财了。这只妖魔部队,最多是个把总领兵,实力也就是个四阶。撑死了,我算它五阶,能对付。
咱们要是碰见那种吃空饷的把总,那就更妙喽。而据我所知,魔国边军糜烂多年,几乎没有不吃空饷、不喝兵血的官。
他们内部任人唯亲,本来把总实力最低要求是四阶。可是,我那些年在太岳城,总能碰见三阶的把总,甚至我同学宰过二阶的把总。
有些比较狠的把总,手底下的妖魔士兵大多数是滥竽充数。招募的全是平民阶层的妖魔,跟正规常年训练的士兵,实力简直是天差地别。
别看是同样阶段的妖魔,正经儿的职业化妖魔士兵,一个能打十个妖魔民兵,还不费吹灰之力,顶多沾点妖魔民兵的血,脏了鳞甲。”
“但,想找到他们,也不是那么容易。”
“放心,我有招。”
贺胜笑笑,我可是固定的男人。走到哪儿,方圆十里皆是我的领地呀。
“走,希望它们不要在百里开外,要不然这么大一块肥肉,可就吃不到喽。”
三十分钟后,总算有一股扑鼻的阴暗味道,涌入鼻腔中。
“跟我走。”
不一会儿,二人蹲在草里,隔着老远望着山脚下,正在休息的妖魔们。
“城主府那个中年男人,说是零星小股部队?他管四百多号妖魔,差不多五百士兵的队伍,叫零星、叫小股?”
史斯:“.”
别问我,我上学的时候,数学课从来没有及过格。
“能不能拿下?”
“等会儿,暂时没有发现把总。稳妥起见,先看看领兵的把总实力如何。要是五阶的话,咱们就得撤。五阶把总妖魔,可不是吃空饷、喝兵血的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