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简毓思索再三,终于下了决心,收拾完行李,对梁抒道:“阿抒,我可能要走了。”
梁抒吃了一惊,一时有些无措:“怎么好好的就要走了,是谁欺负你了吗。”
“没有谁欺负我,只是我觉得在聚义堂叨扰良久,自觉十分愧疚,所以才决定要走。”
梁抒拉住她的手:“怎么会,你在此处日行善事,各位乡亲都十分信服于你,如今聚义堂声名远扬,皆是你的功劳呀,我们感谢你还来不及,又怎么会觉得你打扰到我们呢?”
她的表情真诚,十分不舍:“聚义堂本就是为了无处落脚的江湖儿女们所设,既然大家都很喜欢你,那么你就算直接在这里住下也无妨,我去同堂主说一声,你就安安心心地留下来好不好?”
面对她的请求,简毓还是缓慢摇了摇头:“当初之所以选择离宫,就是因为我志在四方志在四方,没有在某处长久停留的打算,如今梅雨渐歇,晚春之景色繁茂,我也该好好出去走一走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个地方被宓奚所知,这代表着她的行踪已经暴露了,她必须得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见她心意已决,梁抒也知道不用再劝,只是道:“既然如此,我也不强留你了,只是你就这样离开太过仓促,不如多留这一日,明日再走也不迟。今夜我让二哥为你设宴送行,与大伙好好道个别,如何?”
她这样说,简毓也不好再拒绝,今日走与明日走对她来说,其实也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反正半月之后举行大典,日子紧迫,宓奚现在肯定在回燕赤的路上,无暇顾及她,
“好吧,那我明日再走。”
梁抒喜笑颜开,拉着她往外走:“那今日我便带你最后好好游一游,城外有座山上的桃花开了一大片,你都还没见到呢!”
才出了门,原本青灰的天忽然一暗,又下起了酥雨,两人都没带雨具,于是只能去铺子中买了两顶幕篱戴在头上。
梁抒又租了两匹白马,和简毓骑着往郊外走去。
简毓虽然没有学过骑马,但是因为懂得兽语,能与马儿进行交流,又特意选了只性格温顺的,所以也能无师自通,勉强能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