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野人,将兔皮放进布袋,将兔子用枯草捆起做成一条围脖围在脖子上,再次出发。
在看到第三个日出的时候,她终于来到了母亲河的河边。
二十多米宽,过膝的河水清澈见底,水流缓缓,两岸生长着茂密的青草,空气都变得清凉起来。
蓓露丝脱掉鞋袜,将羊皮、羊腿、兔皮放在岸边。
本来就穿的短裤,也不需要挽裤腿,就这么走进水里,老二他们则是直接跳进河水。
他们的身上全是拧成一块一块的泥巴,脸上是干下来的血迹,蓓露丝给他们好好的洗了一个澡。
捧起河水喝了一口,又洗了一把脸,将布袋取下来,好好的清洗了一遍。
她没有带梳子,不能帮老二梳理毛发,也不能打理羊皮,虽然羊皮洗了一遍,可是卖相并不好。
河中几条鱼游来游去,不过蓓露丝就当做没看到。
草原人几乎不吃鱼,原因很多,刺太多,不如大口吃肉过瘾,鱼腥味很难去除,想吃的话还需要大量的香辛料,而且做起来也很复杂,普通人可不会为了吃鱼而花费这么多的时间和金钱。
喝了一个水饱,蓓露丝点了点头,是的,缺少一个水囊,以后可能需要经常打理毛皮,还要去买一把梳子。
蓓露丝计划的很简单,以后就以打猎为生,走哪吃哪。
毛皮卖钱,换些别的东西,从小到大她一直都是这么生活,她也觉得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
她将布袋又反复洗了几遍,闻了又闻,终于让羊粪的气味消失才停下来。
吃一堑,长一智,恐怕蓓露丝这辈子都不会再把羊粪装进布袋里了。
“嘶嘶!”
“吁……”
一声嘹亮的马鸣声,一声骑马人让马儿停下来的呼声。
蓓露丝抬起头看向南方,只见在距离自己四五十米远的地方,一个一行五人的小队停在那里。
五人都骑在马上,也都将自己的弓拉满,正对着自己,随时准备射出箭来。
老二带着狼群跳到蓓露丝的前面,怒视着对方。
五人中的一人好像说了些什么,他松开弓,高高的举起手,翻身下马,慢慢的走了过来。
蓓露丝越过老二,慢慢的往前走,她看着走来的那人有些眼熟。
距离越来越近,只听那人高声的喊道:“你是雷博家的小丫头?”
蓓露丝眼前一亮,稍微一想就知道了他是谁,她回话道:“您是约克叔叔?”
约克,雷博在村里的好友,曾经在雷博从湖边营地回家的路上相遇,带着雷博去各个村里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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