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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7章 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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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纵然大唐崇尚军功,武将的地位极高,民间也将参军的健儿视为乡里的骄傲,但绝非人人都奋勇参军把为国捐躯视为至高无上的荣耀。


    道理很简单,当兵容易死……


    “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况复秦兵耐苦战,驱不异犬与鸡。长者虽有问,役夫敢申恨。且如今年冬,未休关西卒。县官急索租,租税从何出。


    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生女犹是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杜甫的《兵车行》大概还得一百年才能写得出来,但道理却是相通的,盛唐之时百姓从军尚且如此艰苦,更何况是百废将兴的初唐年间?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军功是很遥远的东西,一场战役下来,普通士兵尸横枕籍埋骨沙场,军功却只能成就那些高级将领们的进身之阶,荣耀之路,又与那些大头兵有何干系?


    留下一条小命能够归去侍奉父母再见妻儿,便已经是洪福齐天……


    除非朝廷征发的兵役,否则没人愿意主动去当兵。


    更别说那些向来自认为“人上人”的读书人了,世家门阀的子弟有着武勋的传统,进了军队便是中高层的将领,打仗的时候躲在后面监督兵卒们冲锋陷阵,见势不妙掉头就跑乃是常态,又有几个当真马革裹尸为国捐躯?


    从古至今,从来没有读书人愿意去当一个随时随地都能阵亡沙场的大头兵……


    然而现在,这些书生一个个满脸兴奋又是怎么回事?


    ……


    “怀德兄,幸会幸会!”


    “原来是仲明贤弟……”


    大营门口,两个青山纶巾的少年书生走了个碰头,纷纷惊喜的打着招呼。


    “怀德兄亦是前来参军?”


    “正是,昨日被房二郎几篇诗作感染,心中激荡难平,故而作别父母,投身军伍,执三尺剑荡平群伦,以遂生平之志。说起来与贤弟久未碰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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